尋找孟大皕・致孟仲和孟俶

金鞭美少年之六・寻找孟大皕

致孟仲和孟俶(1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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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人人要面子。人人试图为他人着想?“其实都是自己以为是在为他人着想 ……” 孟三文感叹道。

         当年,孟员外为了打破几代单传的魔咒,力挺要保住红燕。有了红燕才能有她腹中的胎。覃夫人为了孟家的面子,也为了保住生母覃氏的后人红燕,最后逼迫红燕嫁给贱籍。他们似乎都在为他人着想。孟员外为了孟氏,覃夫人为了覃族。最终都是为了 “我孟家”与城里 “天干戊人”的结盟。甚至孝子秀才郎君,为了 “我孟家”的利益,牺牲了自己的爱情。可偏偏,他们竭力保住的这个孩子,却不愿承认是“我孟家”的后人。

         三文说不上来是可悲还是可喜。于己,自然是可喜。他也说不上来对 “我孟家” 的已故之人,需要崇拜还是感恩戴德。于己,只有感恩戴德。

         那时的他,十七岁的田奴,本应该能够吃饱喝足,已经幸福。但他有了非分之想。他爱慕红燕,想要摸红燕的手,想要跟红燕睡觉。那是少男对美丽少女想入非非、抑制不住的爱慕和渴望。“窈窕淑女,君子好逑”。即便不是君子,对于孟家庄的男人们来说,又有何人不对窈窕淑女红燕迷得痴醉癫狂?那时的红燕,是众人心目中圣洁的、脱俗的天女。那里仿佛存有一种约定俗成,己所不能,他人亦不能。众人去庙里烧香时,少不了会许愿,求下辈子投个好胎。能有钱。能有缘。能娶那么漂亮的女人做媳妇。

         阴差阳错,他孟三文这辈子的媳妇就是他爱慕和渴望的天女本尊。

         想当年,如果不是“我孟家”的善心,孟三文清楚,他也许活不到今天。还有那一天,假如当时的二管家孟倌没有将他从田里叫到内院帮助干杂活,他根本没有机会偶遇红燕。他记得,他是先闻到一股清香,意识到有一个仙女刚刚飘过。时光仿佛停止下来,他满眼只有那位风采奕奕的仙女。仙女冲着他们这边嫣然一笑,他的心顿时融化。 仙女对他们说了着什么,又冲他们笑了笑。然后,轻盈地飘走。那股淡淡的清香在空气中长滞不散。

         直到他屁股上挨了一棍,三文方才清醒过来。他问身边的孟倌:“倌兄,那是谁?” 孟倌反问道:“谁?问的是谁?” 仙女!他记得自己是这么回答的。“仙女?你问的是红燕吗?她是夫人屋里的大丫鬟。好看吧?” 三文点点头。“确实是个仙女。你被迷住了,对吧?” 三文点点头。“三文,清醒,清醒!就算是个丑女子,彼女也不会是你能娶的。你是一个田奴,根本配不上。” 三文还是点点头。他当然懂,下贱的田奴如何能与天仙匹配?

         再后来,天仙居然飘到了他的身边,成为他的恩爱妻子。从此,他时常能闻到那股清香。娘子后来告诉他,是树林里的野花香气。再后来,他当上了副庄头,专管走家串户,收租催租。最后还是聪明的孟茶七告诉他,那股清香是“你家娘子的体香”。孟茶七,那个曾经的王八蛋,像嗡嗡的采花贼,总是喜欢围着娘子转。喜欢总说些不三不四的调情话。直至今日,他见到娘子时,也总带着一副欠揍的酸溜嘴脸。

         想到茶七,三文又想到了三仔。茶七的大闺女,比三仔大三岁。三仔出生时,茶七欲要定下娃娃亲。记得红燕拒绝了他,并提醒他:“红燕小巢”的孩子们是贱籍。茶七舔着脸说:“贱是贱了些,但不穷。反正都姓孟。我就当是招了一个赘婿。你家嫁儿也会出‘嫁妆’吧?怎么也得资助着,盖三间瓦房,对吧?”

         我呸,财迷心窍的孟茶七。那时茶七家比较窘迫,田少孩子多,住着草棚。不过那时大伙儿都不富裕。 “红燕小巢” 是托了覃夫人的福,才能够过得像模像样。貌似富裕,实则是奴舍。

         “胡说八道”,孟倌听到茶七想定娃娃亲的笑话后,教训茶七道:“你还是好好地想个正经路子挣生活,将来能够自力更生地盖上几间瓦房。别净玩些邪门歪道。那孩子将来就是要做赘婿,也必须先赎出自身。记着,本朝有良民不许与贱籍通婚的条例。”

         这会儿,三文又闻到了那股特殊的清香。 覃红燕加入了孟三文。安静地坐到他的身边。 今日的诰命太夫人孟覃氏,再不用亲自动手做饭菜,身上的烟油气散尽。只留下这股永久的清香。三文将眼前的酒盅斟满,默默地推到娘子面前。红燕看看夫君,一声不吭地端起酒盅,放在鼻下嗅嗅,汲入口中。她没有立刻咽下,而是留在口腔中片刻。咽下后,她赞不绝口道:“好酒!哪里的酒,这么好?”

         “伯仔派人送来的。我不记得是哪里来的。” 三文答道。

         “对了,阿亮上次还派人送来了几瓶葡萄酒。咱这地方可少见。待我取来。你我也尝尝。听果儿说,京城里的天潢贵胄们如今都被迷得七荤八素的。”

         “啥是葡萄酒?” 三文问。

         “用葡萄酿出的酒。葡萄是从西域过来的水果。没吃过吗?我幼时倒是吃过。来了戊州这许多年,再没有上过心。咱自家地里的新鲜水果菜蔬,吃都吃不完。何人还要吃西域过来的东西?只记得是酸酸涩涩的玩意?不过,倒是提醒了我。你说,荔枝、龙眼、木瓜是不是也好酿酒?” 红燕叨叨着离开。

         三文对着她的身影答道:“皆可。娘子是仙人,点石成金。” 他说得诚心诚意,可惜红燕没听到。

         她返回时,捧着一只托盘。上面有一个银酒壶,两只银托高腿玻璃杯。 她说道:“饮什样的酒,用什么样的家什。这两只杯子也是从西域过来的。玻璃易碎,金贵。得小心。” 她斟满两杯。 在灯火下,杯中琥珀色的酒,散发着沁人心脾的香气。 三文说:“这么贵重的东西,不敢下手。换个粗酒盏不好吗?”

         “三太公”,红燕嗲嗲地叫了一声,“你如今有身份了。就该享受有身份的人该享受的享受。”

         啥?弯弯绕的 “享受。。。该享受的享受”?

         红燕举起高脚玻璃杯,命令道:“跟我学着点。” 她轻轻地晃着酒杯,说道:“不可急饮。要先轻轻摇晃,让葡萄酒散发出香气。” 她又将玻璃杯举到自己的鼻下,轻轻地嗅了嗅,说道:“还要轻轻地嗅一嗅,吸入香气。再,啜入一小口,用酒漱口,要让酒在口腔里留下香气。然后才可咽下。”

         啥?饮个酒要这么复杂?孟三文在黑暗中嘴角扬了扬。

         他突然想到什么,跳下晾榻。他将酒杯举到空间,说道:“仲仔、三仔,你娘说这酒是西域来的。你俩也尝尝?” 说完,他将酒洒在地上。他对着夜空说道:“是不是挺好?阿爷决定颐养天年,享受有身份的人该享受的享受。呀,怎么这么绕口?阿爷能有今天,特别感谢尔等好儿郎。”

         这年除夕夜,清凉、干爽。空气中充满了爆竹炸后的气味。红燕坐在榻上没有吭声,继续享受美酒的甘醇可口。她鬓角散落下的几丝银发随着微风轻轻飘动。发髻上的嵌红宝石金步摇,颈上的嵌红蓝宝石金项圈,在昏暗的灯火下闪着亮。十多年了,她似乎早已经麻木。很少提起那些刻骨铭心的伤痛。

         三仔去的时候十七岁不到。他死得太惨。据说,上百个人被烧成了焦炭。南番军还将焦糊的遗骸丢进了涛涛江水。不能为孩子收尸,这是每个失去孩子的母亲心中最大的悲痛。虽然三仔生前是个总让他们操心的孩子,可他也是父母的心头肉。

         都说三仔笨。因为他从小就是读书读不好,写字写不好,下棋下不好。纺线线总断,片竹篾片到手上。五音不全,肢体不协调。走路会顾后不顾前,左脚绊右脚。上树掏鸟窝时,只顾看上不顾看下,会从大树干上直接摔下。下河捕鱼时,只顾看鱼游不会顺势抓,抓不住鱼还会摔在水里。在全家人脱奴归良之前,孩子们的开蒙都由红燕承担。有了四仔后,红燕没有精力照顾三个大孩子。她就让大的带小的。老大进入孟家大院后,老二主要负责看护老三。可是,老二是个书蠹鱼。自从识字后,就迷上了看书。只要手中有本书,他会忘了一切。老大又总是偷偷地将书从孟家大院带给老二读。不仅老大,有时秀才郎君也干那事。老二痴迷于读书写诗,常常忘了老三。老三不是偷跑出去,跑迷了路;就是在街上和人打架,打得鼻青脸肿。

         归良立户后,“三文宅” 的孩子们都可以进入孟氏学塾,接受先生们的正规教导。原以为这下子三仔可以好好读点书了。可他勉强读了两年后,先生们不想再教他。若只是单纯的笨鸟,只要肯下笨鸟先飞的笨功夫,多少也算是孺子可教。偏偏,三仔还有个二五眼的性子。总说些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悖论。惹先生们生气,逗学生们哈哈笑。这就是扰乱课堂秩序,不尊师重教。孟氏族长出面,力劝三仔辍学。

         物以类聚,人以群分。眼见着三仔就要堕落,混入孟家庄街头那群好吃懒做、惹是生非的小混混当中。三文和红燕真着急。这时,来了孟药廿。药廿喜欢这个傻孩子,早早地认了干儿子。 听说干儿子不再读书,提出要接孩子到他那里住。三文夫妇同意了。将孩子交给药廿,总比由着他自己东游西晃,强十倍。在别人眼里,药廿也是个笨人。一大一小两个笨人聚到一起,反而其乐无穷。

         三文曾经强烈怀疑,三仔的笨是被他干爷孟药廿给传染的。三仔小时候的几次失踪,最后都是被药廿给送回来的。怎么能那么巧?

         到了三仔束发之后,三文问过茶七,当年想定的娃娃亲还成立不成立。茶七支支吾吾。他家早已今非昔比,住上了大瓦房。十八岁的大闺女也被说给了别村的富户。大闺女走了,还有二闺女、三闺女 …… 茶七答道:“三文,不是三仔不好,是有比三仔更好的小郎们。比如,你家斋生郎。” 他指的是在州府官办学馆里读书的老二。

         我呸。变富了就开始飘?盯上了仲仔?想都别想。

         那时,州府里有不少富户人家看上了仲仔。 仲仔不但读书读得好,人长得也好。什么来着?翩翩书生,玉树临风?记不得了。反正都是些肉麻的词汇。

         红燕叹了一声,轻声说道:“醴酒甘醇囊悦。少一徇人,则无趣味。夫君,你品品到底如何?” 因为与红燕一起生活的时间长了,三文懂这 “徇人” 是啥意思。

         她为三文满上酒杯,两人默默地举杯互敬,干杯。 三文大喝一声:“好酒!” 明知他是装出来的随和,红燕依然开心地笑出了声。她太爱这个总做徇人,哄她高兴的夫君。反之亦如是。接着,两人反而陷入沉默。红燕啜着酒,眼神望向漆黑的不知所向。她也想孩子们,尤其是那两个早逝的孩子。

         古交州的版图亦囊括今日的戊州。不知在哪朝哪代,古交州一分为二。一边是如今的戊州。另一边曾被戊人称为“交趾”。在孟三文出生时,那边的统治者为“利氏”。利氏王廷一直与中原各王朝交好。无论哪家是逐鹿中原的终结王者,利氏都会对其俯首称臣。故而数百年中,无论中原的王朝如何像走马灯一般地交换,古交州这一带始终安然无恙。可惜后来出了一个张狂的“交趾王”,篡位后与中原朝廷交恶。逃难的利氏遗族们请求朝廷的庇护。晤德帝发誓会帮助恢复利氏的统治。前提是将曾经的汉疆收复到自家的版图里。弱者利氏遗族们再怎么心不甘情不愿,也不得不同意。主子虽然蛮横,但附庸国总能从主宰国的汤锅里分到一碗羹。

         客观上说,从晤德十年到晤德十三年,朝廷可谓“穷兵黩武”。晤德十年秋冬到晤德十一年初夏,帝国的四十万铁骑在西北打了大仗。平叛、拓疆扩土。于此同时,晤德十一年至十三年,帝国的三十万步兵在蜀地镇压大规模民乱。于此同时,晤德十二年至十三年,帝国的另外二十万马、步兵南下,实施早在晤德十一年春便开始规划的收复交州计划。这还没有包括其它地方小规模的骚乱。连续几年,帝国分兵几路,马不停蹄地到处征战。几场大战打下来,帝国的版图大大地扩张。国民经济难以得到休整。能打赢,靠的是先祖们留下的家底。京畿地区甚至东海、江南的布衣百姓们、小官胥吏们、下层贵族们勻深受其苦。

         离京城五千里外的孟家庄百姓们,根本没听到也不会关心蜀中的民乱。就像在京中疯抢蜀盐、蜀茶、蜀锦的百姓们,也根本没听到也不会关心朝廷要收复交州。可孟家庄的孟三文,听到要收复交州的消息后,感叹万千:“要是早三十年收复了,我说不定不会成为 ‘南番奴’。虽然我不清楚自家的祖先是何人,但打我出生时起,就一直生活在与戊州紧相临的地方。那地方和戊州,在古时都被称为交州。朝廷决心要收复自古属于帝国的疆土,这是大道正义之举!”

         他坚持说,“收复交州” 是大道正义之举。家里的孩子们受到他的影响,也认为是大道正义之举。这时家中只有老三、老四、老五和尚未开蒙的小六仔。两个大孩子,一个一年到头扎在山里教化山民们。那是他的大道。另一个,一心只读圣贤书。中举人、中贡士,走仕途是他的大道。

         现在想想,孟三文粗通文字,那里懂得什么是 “大道正义之举”。 完全是人云亦云。他的理论和口号都是出自孟家大院的主子秀才郎君。

         晤德十二年的初夏,戊州进入雨季。十天半月不见晴天。广南侯的嫡二子,在取得了朝廷的准许后,带着一队人马来到孟家庄。他与孟家大院的主人“秀才郎君”商量,如何配合朝廷派出的征伐大军。“收复交州”的奏劄,就是由广南侯呈交。虽然晤德帝对那位曾参与夺嫡的小皇叔仍然不能原谅,但他收复交州的奏劄,却正合圣意。

         广南侯以“收复交州”取悦于晤德帝。最终换来了恢复皇室亲王身份。亲王府从戊州移至桂州。刚出生的王世孙被封戊州刺史。他奉献出去的是他的嫡二子。为国捐躯的嫡二子,谥 “忠勇侯”。

         自广南侯被贬至戊州后,孟家大院就一直与其交好。虽然孟员外拒绝做侯爷的幕僚,却在精神上和物质上给予侯爷不少支持和资助。其实那时的孟家大院并不十分富裕。广南侯与“逍遥耕读翁”孟员外是忘年之交诗友。又与隐名埋姓的覃(刘)夫人是忘年之交画友。孟员外书斋中的“虎、虎、虎”挂画中,有两幅是出自广南侯之手。两边多有书信来往、诗词唱附、画作交流。

         到了晤德十二年,孟员外和覃夫人已经先后作古。孟家大院在秀才郎君十几年来殚智竭力地经营下,成为戊州首富。孟员外和覃夫人虽然已经仙逝,广南侯府却并没有忘记孟家大院。是朋友就须同甘苦共患难。孟家大院视广南侯府为朋友,心甘情愿地充当首位被卷入的当地豪绅。

         秀才郎君当时豪情满怀。散尽家产,出钱、出力、出面组织起了“芦花河义勇军”。他的仗义终究换来一个“乡伯”的荣誉。晤德二十四年的孟家大院岂止是戊州的首富,而是比前次富出十倍的戊州首富

         那年,“三文宅”的老少们,孟家庄的老少们,芦花河上下两岸的老少们,并不完全清楚,秀才郎君是出于何等目的,又被何人怂恿,竟然会散尽家产,拉起这支义勇军。据说,孟氏家族的耆老们抱怨过。族长引用孟夫子的话:“所谓‘收复交州’不过是‘爭地以戰,殺人盈野;爭城以戰,殺人盈城。此所謂率土地而食人肉,罪不容於死’。孟氏家族历代反对征战。上若非战,我等可尽全力铺路修桥。没有必要组织队伍出征。”在族长眼中,“收复交州”并非“正义之举”。反而与古时的争地争城异曲同工。既然朝廷非要干,那么孟氏需只出钱,出傜役,帮助扩铺官驿道,修建跨河大桥,提供粮秣物资。以 “我孟家”为核心的郯郡孟氏又一次与以族长为核心的邹城孟氏产生矛盾。

         对于婚后就过上了温饱日子的孟三文来说,“收复交州”毋庸置疑为大道正义之举。他从秀才郎君得知, “交趾王” 篡位之后,那边的老百姓们“不得耕耨以养其父母。父母冻饿,兄弟妻子离散”,苦不堪言。朝廷的所作所为是为了解救陷于水火之中的交趾百姓们。故,“仁者无敌”。孟三文没有意识到,当他小时候父母双亡,本人病饿交加时,统治者还是利氏。朝廷不去干扰利氏,却一定要打败上台没多久的 “交趾王”,根本原因还是看后者不顺眼,搞掉他亦是为了争地争城。

         “三文宅” 的小孩子们,什么也不懂,完全遵从阿爷的观念。原本头脑就简单的三仔,刚好够了十六岁。他背着父母,自主报名,成为第一批加入 “芦花河义勇军” 的青少。

         三仔的名字叫孟俶。俶,善也。 孟俶为人说不上有多么厚道善良。可他生来笨,从小没有主见。是好是坏,全听他人的。十六岁的孩子看世界的眼光,往往是人云亦云。多受到父母和环境的影响。阿爷三文认为 “收复交州”是大道正义之举,那么就是大道正义之举。

         秀才郎君见孩子岁数小,为人老实,特意请求“芦花河义勇军” 的首领广南侯嫡二子,通过关系,将孩子安排进了正规军的粮秣转运使帐下。粮秣转运毋需冲锋陷阵。当时秀才郎君以为,这样一来,相对安全一些。

         穿上了正规军的服饰,孟俶非常骄傲。 他的父母也非常骄傲。

         只有头脑清醒的仲仔孟仲,意识到整件事有多么不妥。虽然没有公开表态,但他其实是赞成孟氏族长的意见:“收复交州” 与古时的争地争城异曲同工。是 “率土地而食人肉”。古来今往,战争无一不是 “食人肉”。

         本来准备北上进京考贡士的孟仲,听到傻弟弟应募参军,非常不放心。他征得父母同意后,也报名加入了义勇军。他请求秀才郎君,将他也推荐给粮秣转运使,以便兄弟之间好有个照应。秀才郎君喜爱聪明有文化的年轻人。考虑再三,特意将他留在义勇军总部做幕僚。 这一决定,毁掉了孟仲的一生。

         孟仲后来在给父母写的信中,多次后悔他当时的冲动。他是为了能够照顾弟弟才报名参加义勇军。结果不但不能与弟弟长相守,连给弟弟送葬的机会都没有。得到弟弟的死讯后,仲仔悔恨莫及。他厌战厌到了极点,几乎做了逃兵。按朝廷法律,战时的逃兵,除了本人必被诛外,全家人会被贬为官奴。仲仔不敢做逃兵。

         秀才郎君曾答应过三文夫妇,他会好好照顾仲仔:“ 咱 ‘芦花河义勇军’ 是民团。这样的民团不用冲锋陷阵,真抢实刀地去拼杀。我部的主要勾当是铺路建桥。 戊州出个贡举不容易,我保证看顾好他。之后,再去考进士不迟。”

         那时南疆各州都兴起了大大小小的义勇军。 确实都干些铺路、建桥、摆渡的勾当。义勇军们连通常说的 “杂牌军”都算不上。是民兵团体,与傜役相差无几。秀才郎君当时只是个副首。他的任务,是带着孟仲等几位能说会道的幕僚,到处游说戊州和周边几周的的土豪们,出钱、出力、出人手。

         晤德十二年夏开战没多久,孟俶与他所在的整个转运分队一起牺牲在押运途中。尸骨无存。只差几天,他满十七。都说,两军交战,粮草先行。朝廷懂,“交趾王”也懂。为了打击敌军士气,必须先切段其供给。

         交州多山林沟壑激流。 自立的“交趾王”麾下的南番边军,在主场迎战。他们于山地作战上、密林作战上、河川作战上,可谓经验丰富。其战术灵活多样,最擅长打游击战。尤其是“交趾王”一方的探子们,往往混迹于戊、交普通百姓中。“交趾王” 对于征伐大军的行动,掌握在股掌之中。起初的几个回合里, 南番队伍像山匪一般神出鬼没。不断地截断粮草、烧杀抢掠、坚壁清野、聚散无常。他们地形熟,惯于雨中作战。使用的武器虽然不如征伐大军的锋利坚固,却是根据当地的天、地、人、材设计和改造的轻便武器。南番军的游击战术给征伐大军造成重创。

         征伐大军的主帅们迅速调整了战术。采用 “以番治番、以蛮治蛮、以夷治夷” 的方针。将类似 “芦花河义勇军” 等民团组织,合并、整顿、改编、训练后,成为收复交州的开路先锋部队。这支队伍被命名为 “清远军”。 清远军开始大量招募南蛮山民青壮,用以补充兵源。秀才郎君在这时离开了清远军。他离开是为了更好地游说土豪们出钱出力。孟仲则因为年轻,能熟练地与南蛮长老们、寨堡主子们交流,被点名留在了清远军都指挥使身边做参军。那时的指挥使即为谥号“忠勇侯”的广南侯嫡二子。

         三仔牺牲时,伯仔孟倞还在爬山越岭地教化山民们。他是从孟药廿那里得到三弟牺牲的消息,怒发冲冠。他带上二十几个奉他为 “吾神” 的山民青壮们,自带干粮,极速沿山中小路,向南寻找 “芦花河义勇军”。 他并不知道,此时的民团很快将成为清远军。

         孟倞的小队是一支由大山里的孩子们组成的队伍。每个人都可谓民间俊异者。个个具有超强的单打独斗能力。他们虽然没有系统地学过中原渊源已长的武学、武功,却在山里艰苦的生活条件中练就了“超人类”的体质和生存能力。他们对“吾神”孟倞马首是瞻,盲目崇拜。晤德帝后来对平骧长公主说过:“有能力之人带领时,即便是乌合之众,也可以排山倒海” 。帝正是在见识过在 “蜀中民乱” 中对抗朝廷的民团组织,和在“收复交州”中支援朝廷的民团组织之后,做出的总结。乌合之众并不可怕,可怕的是能够带领乌合之众排山倒海之人。孟倞就是这种人。不过,晤德十二年的孟倞并不知道自己有一呼百应的能力。

         戊州的南蛮们其实与交州的南番们是同宗同族。同胞们被分割在不同的阵营里。孟三文曾是南番奴隶,又被视为归化的南蛮人。他一直能与山民们无障碍交流。受他的影响,“三文宅”的孩子们都能与各部族山民们交流。因为这种能力,孟仲被强迫留在了清远军。 孟倞靠着此等能力,组织起一支后来令 “交趾王” 非常头痛的特工队。你可以派探子们混入我的百姓之中,我也可以派间谍们混入你的营帐驻地。

         因为他带领的青壮们爬山越沟,跑得太快,错过了沿古驿道南下的清远军。这一错过,成为他的终身遗憾。 他再也没能见到弟弟孟仲。

寻找孟大皕・覃红燕醉酒